主题词:医保费用

医保总额控制两年推至全国

2012-12-05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人社部、财政部以及卫生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明确我国医保在两年时间内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以下简称“总额控制”),通过合理预算,控制医保费用支出,使之合理增长。

  人社部、财政部以及卫生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明确我国医保在两年时间内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以下简称“总额控制”),通过合理预算,控制医保费用支出,使之合理增长。

  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成改革重点

  伴随着我国医保的全覆盖,医保费用增长过快的问题逐步凸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医保基金亏损的现象。

  复旦大学经济系副系主任、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封进介绍,以往医院和医保结算费用是后付制、医生主导费用有牟利冲动;而医保覆盖后,患者因为能报销,也就会更多地去看病。尤其是前者,是当下产生过度诊疗的主要原因。这些都会导致医保费用支出不合理增长,给医保基金带来风险。

  控费需以近三年数据为准

  近日,三部委联合下发《意见》,明确我国医保在两年时间内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以下简称“总额控制”),通过合理预算,控制医保费用支出,使之合理增长。

  《意见》明确了总额控制的费用测算方法。即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预算为基础测算,同时考虑医疗成本上涨、基金和医疗服务变动等情况合理确定。

  确定控费总量时,要扣除参保单位和个人一次性预缴保费、统筹区域外就医、离休人员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支出等费用。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统筹考虑物价水平、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医保基金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

  控费总量确定后,再细化分解到各类医疗机构。意见明确,细化控费目标,需要以近三年的数据为准,主要包括服务提供情况和实际医疗费用。然后按照不同级别、类别、定点服务范围、有效服务量以及承担的首诊、转诊任务等因素,并区分门诊、住院等费用,细化落实到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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