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非公立 医疗机构

非公立医疗“十二五”提速

2012-10-22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务院办公厅上周末发布《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对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的发展要求。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23项指标,包括: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12%。

  国务院办公厅上周末发布《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对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的发展要求。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23项指标,包括: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12%。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在120万人左右等。此外,新一轮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都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和推动社会力量办医也需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非公立医疗机构

  到2015年,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此外,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将被遏制,根据规划,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新农合补助标准

  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规划提出,未来三年,我国将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同时,逐步扩大新农合的保障范围,到2015年,实现普通门诊统筹全覆盖。扩大大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继续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肺癌等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适当扩大病种,提高补偿水平。

  临床合理用药

  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具体举措包括: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同时,将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医疗信息化

  2015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

  规划明确,未来三年,我国将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015年建档率达到75%以上。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实现电子病历跨区域医疗机构的共享。这意味着,患者跨区域就诊时,不用携带雪片般的检查结果,医生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了解患者全部的就诊和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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