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审计署 农村医疗 调查

45县违规资金1.6亿: 医疗财政投入考核缺惩罚机制

2012-04-10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12年第6号公告: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称“调查结果”)。

  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12年第6号公告: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称“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涉及违规的资金总额超过1.6亿。其中,14个县的地方政府存在滞留、挪用等问题,涉及资金7989.8万元;4个县存在用已完工、主体已完工项目或虚假资料申报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涉及资金总额8454万元。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指出,部分地区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还不完全到位。

  “国家投资的资金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在不断增加,如何保证财政投入在刀刃上并发挥真正的效果,建立起绩效评估机制非常重要,”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王俊指出,“尤其是要建立起惩罚制度。”

  1.6亿违规资金

  从2011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10个省市所辖的45个县(市、区,以下统称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刘正均介绍,此次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进行专项审计,主要针对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卫生人员配备及培养、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和成效等情况。

  依照审计署的调查结果,2009年至2011年6月,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45个县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843个,计划总投资75.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7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52.7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额36.15亿元。

  审计报告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超过1.6亿元存在违规问题。违规的问题主要包括滞留、挪用,以及虚假申报两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昌图县、青冈县、甘南县、集贤县等14个县18个建设项目的7989.8万元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资金7846万元)被地方政府或其财政、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滞留、挪用。其中,出借给企业1200万元、用于医院其他项目建设189.98万元、用于有关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128.8万元。

  桦南县、集贤县、勃利县和崇明县4个县7个项目存在用已完工、主体已完工项目或虚假资料申报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违规获取中央资金5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54万元。其中5741万元闲置在相关县的财政局、卫生局和医院,2713万元用于医院相关项目建设。

  个别项目还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工程、规避或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未办理环评手续即建设等问题。

  建立惩罚机制

  针对此次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刘正均表示主要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地区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过去三年医改的实际投入超过1.5万亿元,远远超过计划投入的8500亿元。而按照医改“十二五”规划,未来医保筹资标准和公共卫生投入水平都将继续增长。

  “可以看到财政投入规模和数量很庞大,但我们必须清楚,财政投入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下去,所以必须要保证把钱投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以获得最大的效益。”王俊认为,若要保证最终效果的实现,需要建立起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

  这套评估监督机制,一方面保证财政在医疗领域的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另一方面则是评估投入的资金能够在实际当中发挥真正的效用。但这套机制的建立,仍面临一定的困难。

  “我们当然也非常关心投入的资金有没有发挥效果,但医疗领域涉及到非常专业的知识,而且财政部门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对如此多的投入项目进行评估。”一位财政部门的官员在谈及此问题时也显得有些无奈。

  王俊认为,现行的制度已基本可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到位,并发现违规操作的问题,真正的重点应该是投入资金形成劳务后有没有产生效果。

  “一个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由财政部会同社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每年随机抽样进行实地评估,并针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地区采取惩罚措施,”王俊说,“一定要有惩罚措施,而且这个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则需要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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