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改

医改“十二五”规划将出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箭在弦上

2012-02-28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卫生部权威人士处获悉,医改“十二五”规划有望于近日发布。

  从卫生部权威人士处获悉,医改“十二五”规划有望于近日发布。就市场普遍关注的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问题,该人士透露,不同地区情况不一致,管理层倾向于推进基层医疗按总额和人头付费,住院医疗按病种付费为主,但预计施行仍面临诸多难题,尚处于不断讨论中。

  医保控费形势日趋严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近日在中国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医保与医药始终在博弈中追求平衡,医保付费机制不同于制度规定,而是一种调节杠杆。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减速通道,医药费用却将进入快速增长通道。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梁鸿结合上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介绍称,新医改背景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十分紧迫,未来的医保控费形势将更为严峻,上海支付方式改革有一定成效还不稳定,但各支付方式改革的环境与条件尚不完备。

  据介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按人头付费以及混合支付方式付费是主要的付费方式。但不同支付方式各有利弊,对医疗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产生不同影响。梁鸿认为,以家庭责任医生为基础的按人头付费是未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国际趋势。

  药品定价趋向市场化

  按照卫生部工作重点,2012年将先行在300个县试点破除“以药养医”,而实施支付制度改革被视为破解“以药养医”的重要途径。随着支付方式的改革,药品定价的市场化也有望逐步实现。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权威人士在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需推进综合改革,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药品加成管制。

  该人士认为,应让公立与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各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价作为销售最高限价,允许医疗机构在中标目录范围内自主与医药企业展开谈判,自主采购,允许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药品加成率,只要最终销售价格不超过中标价即可。鼓励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集中询价和采购服务。包括药事服务在内的医疗服务应按包括民营机构在内的社会平均服务成本确定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新医改中的药品定价可能面临新的问题,可考虑逐步放开药品加成或解除药品加成管制,以及推行医保打包付费等途径来完善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试点地区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经对改革动力较弱的公立医院产生压力,通过医保支付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已箭在弦上。一位券商人士27日表示,在基层医疗探索按人头付费符合国内医疗情况实际,而一旦取消“以药养医”各级财政支出可能面临较大压力。

  2012年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医改的三个重点突破,包括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以及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明确了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在2009-2011三年医改推进过程中,公立医院改革是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但相对其它几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的改革迟迟没有打开局面。

  从2011年起,县医院改革开始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突破口,而且这一改革思路也在“十二五”的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继续延伸。

  卫生部在2012年的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2012年将在300个试点县实行取消“以药补医”,并力争到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

  不久前,在陕西召开的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会上,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透露,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共同牵头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也将于近期下发。

  孙志刚在会上还提到,总结以往县医院的改革经验,未来将在十个方面继续坚持继续探索,包括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新的采购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办医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不仅提及县医院,此外还特别提到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集中了大部分医疗资源,也是看病难看病贵突出表现的地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滞后导致优秀医疗人才难以自由流动,也造成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因此,城市公立医院对整个公立医院的改革至关重要。

  在三年医改接近尾声之际,有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公立医院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未来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再一次提出,要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落实政策,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除公立医院改革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

  随着年报披露进入高潮,医药股也因业绩超预期开始被市场关注。

  来自国泰君安的最新统计显示,上周医药板块累计涨幅2.12%,跑赢大盘1.98个百分点。“我们认为医药股经历前期大幅杀跌后,目前已经企稳,被错杀的优质医药股估值将得到修复。”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月20日,医药制造行业四类子行业共145家个股,最新市值已经达到871.47亿元。

  但不可否认,医药板块面临的最大机遇或变数,来自于新医改及产业规划等政策导向。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和《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政策的出台,创新化药、独家品种药物的市场前景光明;不过,抗生素限用政策,以及产能过剩或引起整个行业洗牌。

  医改新动向

  新医改是医药板块面临的最大政策背景。

  首先,基药政策有望开始转向。某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专家透露,2009年基药制度开始推行,招标原则一直是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只不过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变成了质量合格,价格优先。2个省的招标结果验证了这个方向的错误,企业利润大幅降低,部分品种的招标价甚至低于成本,这是不可持续的。

  “现在基药政策已到底部了,方向只可能回调,因为基药已经涉及到了医疗安全、药品可及性的问题,现在医院不愿意用、药厂不愿意生产、配送企业因为利润低也不愿意进行配送。因此基药制度转向的可能性较大。”该专家表示,政策已经进入到反思、调整的过程中,基药招标有望从价格唯先转向质量优先,政策环境将逐步从底部开始回暖。这意味着未来基药招标,中标企业的正常盈利将能够保障。

  此外,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将成为下一步探索方向。“在具体模式中,总额预付比较容易推行。目前人保部和医改办等都在推进,各部委齐心,社会阻力小。从实施时间表看,在2015年完全推行总额预付是可以做到的。”上述专家表示。

  在总额预付设定限额下,供方更注重成本控制,超支部分需要医院自己负责。辅助性用药特别是疗效不确定的品种将大幅下降,同时,一些高价药也会受到影响,但疗效确定的性价比优势品种会有所倾向。

  与此同时,总额预付下,不会抑制创新。

  “创新是替代和提高,”前述专家指出。如肿瘤药,目前很多是自费用药,一旦进入报销范围后,量增价减,企业的总体利润得以提升;而且创新更多的是填补空白,这些品种往往议价能力高,使用量相对刚性。因此,创新化药、独家品种的市场前景向好;从招标看,这些品种的影响也较小。

  产业政策与风险

  除了医改,多部与医药相关的产业规划的出台,也将对部分药企形成政策支撑。

  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医药工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多个发展目标,要求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产业集中度提高,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企业达到5个以上等。

  有研究员指出,政策上对药品创新的支持,将利好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大中型医药企业,如天士力、恒瑞医药等,这些企业有望分享医药市场扩容以及行业整合带来的业绩快速增长。

  而对于刚通过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太平洋证券分析师程晓东也强调,这将对生物医药板块形成利好影响。

  不过,1月20日,国务院下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则喜忧参半。

  规划要求2007年以前上市的仿制药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的评价,即再做一次临床,然后批准上市,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另一方面,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药品定价、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内仿制药企业将因此面临较大规模的结构调整。

  华创证券廖万国表示,资质优良的仿制药企业凭借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质量,有望在招标价格战中获得优势,其产品集中度有望得到大幅提高,比如翰宇药业、恒瑞医药、人福医药。

  规划同时提出,5年内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物的质量标准,中药、民族药的质量标准与炮制过程将进一步加以规范,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药品,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将导致资质差、生产水平低、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面临被淘汰或重组,资源将向具有实力的制药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高。”廖万国称,双鹤药业、马应龙、天士力、云南白药、广州药业等有望在这样的规则中成为赢家。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