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民营医院 设备

民营医院购买医疗设备将被“优先考虑”

2011-12-20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设备购置难,一直被认为民营医院发展阻力之一。卫生部日前下发的一则通知有望打破这一困境。

  设备购置难,一直被认为民营医院发展阻力之一。卫生部日前下发的一则通知有望打破这一困境。

  卫生部在《关于下达2011-2015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在对医疗设备配置进行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政府投资装备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需求”。

  根据2004年颁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而在以往的医疗设备采购中,大多数公立医院均自行筹资购买医疗设备,债务问题常常因此而起;而民营医院购买医疗设备常常受到规划限制。本次通知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通知指出,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争取财政投入,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严格落实政府出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照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订检查价格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

  通知还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要求,充分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规划配置空间,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批准的执业范围、医院等级、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此外,本次通知还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开展配置审批工作;重点保障装备空白地区、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县和市(地)配置需求;落实大型医用设备阶梯配置政策,新增配置要以临床实用型为主,严格控制高端机型配置;积极推进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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