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药零售

医药零售终端转职降成本顺其自然

2011-09-06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房成本或增加,其职能也将从单纯卖药转变为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

  “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房成本或增加,其职能也将从单纯卖药转变为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
  
  “药店数量过剩,应该考虑如何转变药店职能。”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近日召开的“国家药物政策:促进优质与创新”学术论坛上表示。


  
  在基药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制度下,药店的生存问题一直是各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过程中的难点,不少地方的药店因为缺乏补贴,基本与基药销售无缘。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王胜利处长认为:“针对药品批发和零售环节,尤其是零售终端购药,应该和基层医疗机构一样,享受同等比例的报销,至少让大家有一个选择,也能形成一种制衡。”
  
  药店渐成基药销售主力
  
  尽管补贴资金都流向了基层医疗机构,但由于中标品规少、产品单一、品牌药短缺以及地方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到位,不仅患者的用药需求得不到满足,还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基药的积极性。
  
  以安徽为例,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后,医疗机构因为“零差率”而失去销售基药的热情。2009年,安徽省基层医疗机构基药采购额为14亿元,日均采购额为383万元,2010年上半年采购额仅为4.95亿元,日均采购额为271万元。比2009年下降了30%。从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4月1日,基药采购额为4.45亿元,日均采购额为234万元,比2009年下降了39%,安徽省基层医疗机构平均采购额为25万元,其中“零采购”或采购额不到1万元的有42家,占4.8%,采购额10万元以下的有357家,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数的21%。可见,很多医疗机构都没有完全配备基药。
  
  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针对10家基层卫生院基药采购率和使用率的调查显示,平均每家卫生院采购265个品规,占中标品规的30%,实际使用210个品规,占中标品规的24%,其中采购率最低的为17%,使用率最低的为14%,采购率最高的为46%,使用率最高的为34.7%。
  
  据了解,绝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为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也为增加收入,普遍采购和使用标外药品。甚至有些地方的卫生院与附近的零售药店合作,通过处方外配为卫生院创收。目前,处方外配已经成为基药销售的主要形式,药店大有超越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基药销售主力之势。而卫生部也开始考虑基层药店的作用,认可基药可以实现处方外配。郑宏认为:“在美国、欧洲等很多国家,医生开方后,患者到药店取药已经成为习惯,中国也不是不可以的。”
  
  基层医院推进药房托管
  
  随着“医药分开”的推进,基层医院将逐步退出基药销售舞台。目前卫生部和商务部都在积极推进基层医院药房的托管,药店在基药的销售中将会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王胜利指出:“我们在出台‘十二五’规划时,首先提出要落实‘医药分开’政策,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推动‘医药分开’,我们觉得基本上已具备了条件,至少在零售药店比较多的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完全可以剥离出来。”
  
  郑宏也介绍说:“‘十二五’期间,基药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房成本很可能会增加,过去药房卖基本药物还有收入,以后就没有了,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探讨,如何通过发展现代物流,使基层药房转变职能。”
  
  而在药店转变职能方面,成都的经验值得借鉴。据记者了解,成都的物流企业已直接进入基层医院销售药品,由患者自己取药,药房人员主要行使规范用药和处方监管。“这种方式和传统的药房不一样,会有一轮大的发展。”郑宏坦承,全国有39万家药店,4万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平均一家基层医疗机构面对7~8家药店,可见药店已严重过剩,这将促使药店的职能必须从卖药转变为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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