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山东 城乡 医疗救助体系

山东大力发展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2011-04-07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山东在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卓著的努力,并获得了巨大的成效。

  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山东在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卓著的努力,并获得了巨大的成效。
  
  200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省在20个县(市、区)开展了医疗救助建制试点,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5〕40号),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转发《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鲁民〔2004〕23号)。到2007年底,全省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是全国较早实现全面建制的省份之一。到2010年,全省以完善制度和加大投入为重点,初步形成了资助参保参合、大病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救助模式。主要救助方式有: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全省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救助对象由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逐步向低收入困难群众覆盖。到2010年,全省对244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了医疗救助,比2006年增长了2倍。2006年,全省资助72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009年,全省累计资助155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010年,全省累计资助224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参合,比2006年增长2倍多。全省大病救助人数由2006年的9.36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14.5万人,人均大病救助水平由1100元提高到2380元,翻了一番多。各级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救助投入,医疗救助基金规模逐年扩大。省级财政投入由2006年的1000万元增长到2010的5000万元。2006年全省各级支出医疗救助资金0.9亿元,2010年全省各级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5亿元,比2006年增长近4倍。同时,探索对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对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特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为方便困难群众、提高救助效率,在加强经办管理衔接的同时,全省开展了医疗救助与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站式"即时结算试点,并在五莲县召开了现场会议。至2010年底,全省有30个县(市、区)开展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向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服务。
  
  文章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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