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机构 看病

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权限下放 让市民看病更方便

2011-03-16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市政府办获悉,根据我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卫生局将下放部分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让市民看病更方便。

  3月15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根据我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卫生局将下放部分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让市民看病更方便。
  
  

《意见》规定,市卫生部门对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实行“放权”,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由市卫生局设置审批,其余医疗机构由各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不再报市卫生局复核。堩$?瑢*<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医疗机构5000余个,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合理规划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一级综合医院、综合门诊部设置的同时,我市还将放开专科门诊部、诊所设置,不限制其数量,方便百姓看病。
  
  卫生行政部门将公开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缩短30%。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技术、医务人员的准入审批,应及时办理。
  
  《意见》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政府交办的预防保健、卫生支农、卫生救援等公益性服务任务。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民营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文章来源:遵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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