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救助金

齐齐哈尔首批十万医疗救助金将发放

2010-07-12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齐齐哈尔市今年首批医疗救助金106348元将于一周之内发放到受惠群众手中,其中包括城市医疗救助98790元,农村医疗救助7558元。

  齐齐哈尔市今年首批医疗救助金106348元将于一周之内发放到受惠群众手中,其中包括城市医疗救助98790元,农村医疗救助7558元。

  常言道,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可命运似乎跟龙沙区的桑立春开了个玩笑,让今年已经62岁的她患上了乳腺癌,在第一医院治疗花去了近4.2万元。桑立春属于低收入家庭,既没有多少积蓄,也不享受低保。为了给她治病,家里积蓄全无,还欠下了外债。尽管病魔无情,但桑立春感受到了另一种温情。医疗保险机构为她报销了近1.7万元,民政部门也按照最高救助标准为她送来了4000元的医疗救助金,她自己只需承担2万多元。

  齐齐哈尔市新开始施行的《齐齐哈尔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从2010年3月26日起,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扩展到各县(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两方面政策。

  作为受惠人之一的邹宏伟说起此事,非常感动:“感谢政府雪中送炭,才让我成功地进行了手术……”今年45岁的邹宏伟患上了肾癌,在第一医院治疗期间花去了15800多元,医疗保险机构报销了7400多元,民政部门又送来了近3000元的救助金。

  享受政策之福,感谢政策之恩,广大受益群众从医疗救助中真正得到了实惠。对于这些弱势群体,医疗定点医院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门诊就医时免收挂号费,门诊诊察费减免50%,处置费减免10%,单项价格在百元以下(含100元)的辅助检查费减免10%,单项价格在百元以上(不含100元)的辅助检查费减免20%,住院床费减免20%。

  对于患大病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难以承担,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一定比例可获得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门报销后,剩余额2000元以内的,按20%救助;剩余2001元—6000元,按25%救助;剩余6001元—8000元,按30%救助;剩余8001元以上,按35%救助。符合上述条件的,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获得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在救助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时,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与此同时,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对低保对象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取消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为150元,降低了5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50元,降低50元。

  为了保障这部分钱能够及时到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和专款专用。各区财政部门还要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基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医疗救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还将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若有结余救助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结余率要控制在15%以内。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财务监管和审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救助机构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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