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 保险

桂林参加城镇基本医保人数96.2万

2009-12-14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全面实施市、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参保20万人以上”,这是桂林市政府今年提出为民办10件实事的首件。12月10日,桂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96.2万人,比全市2008年末参保人数45.01万人净增1.13倍;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43.42万人,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计划目标的1.17倍。这一显著增长,带来了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障发生了质的飞跃:加上今年11月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61.85万人,全市城乡已有458.05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覆盖人群约占全市总人口的90.17%,迈上了全民医保的新台阶。

    “全面实施市、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参保20万人以上”,这是桂林市政府今年提出为民办10件实事的首件。12月10日,桂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96.2万人,比全市2008年末参保人数45.01万人净增1.13倍;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43.42万人,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计划目标的1.17倍。这一显著增长,带来了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障发生了质的飞跃:加上今年11月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61.85万人,全市城乡已有458.05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覆盖人群约占全市总人口的90.17%,迈上了全民医保的新台阶。

    2009年2月4日,在桂林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上,桂林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作为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首件,摆上市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桂林市政府成立了市长、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16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县、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及县、区政府的工作职责,由市政府督查办实施专项督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市政府还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拟定印发了《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桂林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从政策上确保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顺利推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涉及人数众多。为了让居民医保惠民政策深入社区、家庭,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在社区设立宣传橱窗,并带着宣传资料进小区、入家庭,逐户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发动一户登记参保一户,登记一户办理缴费一户。全市中、小学校和驻市大专院校,结合落实政府出台在校学生防控甲流医疗保险政策,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

    使基本医疗保险在各学校实现全覆盖。由于宣传发动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参保人数远远超出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预期目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筹资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25元,其中个人缴纳125元,政府补助100元;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人口等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165元;“三无”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由于参加居民医保人数倍增于市政府年初计划目标,给政府经办能力和参保人员补助支付增添了巨大的压力。但为了让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及时参保,市政府积极调整年度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节减行政支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在提升经办能力方面,市财政投入资金1258万元,搬迁了市医保经办场所,使办公面积由原来700多平方米增加到2300多平方米;市本级新招聘60名医保协管员,并配备电脑和办公必要设施,直接管理和服务社区参保居民,使桂林市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确保政府对参保人补助资金方面,市政府一方面打足本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目前,本年度政府补助居民医保资金1271万元已全部进入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专户,为参保人及时足额享受待遇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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