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

我国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免责情形

2009-10-28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拟对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此前,草案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一章。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拟对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此前,草案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一章。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这一章中增加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诊疗的;(二)医务人员在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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