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门诊 疾病 医疗保险

陕西15种门诊特殊疾病已进医保

2009-10-12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最近我省出台文件,把 15 种门诊特殊疾病统一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政策将给参保人员减轻了医疗负担。

    统一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范围的疾病为: 1.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 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 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 4. 糖尿病; 5. 原发性高血压病; 6. 多耐药肺结核; 7. 精神分裂症; 8. 肝硬化(失代偿期) 9. 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1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1. 脑梗塞后遗症; 12. 脑出血后遗症; 13. 慢性活动性肝炎; 14. 系统性红斑狼疮; 15. 白血病。

    最近我省出台文件,把 15 种门诊特殊疾病统一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政策将给参保人员减轻了医疗负担。

    糖尿病、白血病、原发性高血压等疾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发病率高,虽然不必住院治疗,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来缓解和控制病情,而且给个人造成不小的负担,符合这些特点的疾病就被归入门诊特殊疾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为了保障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负担,把 15 种门诊特殊疾病统一纳入到省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些疾病的报销标准,通知要求各市合理确定全市统一的报销比例和调整年最高支付限额。

    各市还可以根据支付能力,有选择地把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等 32 种疾病纳入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相关部门不仅对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进行了规范,而且还在宝鸡、咸阳、铜川、汉中等地试点把门诊普通疾病也纳入医保范围,这意味着将来发烧、拉肚子也有望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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