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保险

郴州再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2009-09-30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郴州市医疗保险处了解到郴州市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从下一个结算年度起,按照郴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每年的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是全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期限,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家庭成员以及重度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 130 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60 元;对 60 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 130 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100 元。调整后的政策将减轻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的负担,更有利于广大居民参保。

    从郴州市医疗保险处了解到郴州市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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