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 医疗

陕西甲流治疗费按三种办法报销

2009-09-22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昨天,省卫生厅印发应对 2009 年秋冬季甲型 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在原定点医院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增加定点医院数量,从 2009 年 9 月 16 日起,甲型 H1N1 流感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三种办法报销。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推诿患者。

    从 2009 年 9 月 16 日起,甲型 H1N1 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发热( ≥ 37.5 ℃ )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到甲型 H1N1 流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以下办法解决: 1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过这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2 尚未参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经上述制度报销后,个人医疗救治费用负担仍较重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救治费用,并做好与当地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 3 境外人员在国境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由境外人员自行承担。 4 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诊疗方案、有关规范和指南开展诊疗和救治工作,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推诿患者。

    昨天,省卫生厅印发应对 2009 年秋冬季甲型 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在原定点医院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增加定点医院数量,从 2009 年 9 月 16 日起,甲型 H1N1 流感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三种办法报销。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推诿患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预检点

    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陕西省应对秋冬季甲型 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针对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疫情发展趋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设立预检分诊点,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抽调经过甲型 H1N1 流感诊疗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负责对发热病人甄别和鉴别诊断。增加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在原定点医院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增加定点医院数量,同时确定市直市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后备医院,做好随时收治甲型 H1N1 流感病人各项准备。

    医疗救治费用的解决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