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零售 药店 药品

海口零售药店“越级”卖药将被罚

2009-08-31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海南海口药监局开始对全市 600 多家零售药店进行评级,获得相应等级的零售药店不可 “ 越级 ” 售药,否则将受到处罚。

     有违规行为,或者其条件已经达不到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 “ 降级 ” 甚至被吊销证照。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改造,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请 “ 升级 ” 市民如发现零售药店违规卖药的行为,可拨打 66198430 投诉。

     近日,海南海口药监局开始对全市 600 多家零售药店进行评级,获得相应等级的零售药店不可 “ 越级 ” 售药,否则将受到处罚。

     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制度与管理等情况的不同,海口将把药品零售企业分为四级,其中四级为最高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一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实行双轨管理的处方药;三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 ( 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 ) 中药饮片、中药材;四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 ( 禁止类药品除外 ) 中药饮片、中药材。

     据了解,海口零售药店分级管理于去年进行了试点工作,今年开始在全市全面铺开。药品零售企业评上等级后,海口药监局将对这些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 2 至 3 个月对这些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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