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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医院设人民调解室解决医患纠纷

2009-07-24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炎炎6月天,连续数起医患纠纷事件,搅动着福建省卫生界。而几乎就在同时,福建漳州市医院一起赔偿额高达33万元的医患纠纷,经调解,圆满解决。“与其说纠纷起于医疗结果,不如说缘于难以互信。”漳州市卫生局局长李华说。医患纠纷最大的诱因,往往是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任危机。

  炎炎6月天,连续数起医患纠纷事件,搅动着福建省卫生界。而几乎就在同时,福建漳州市医院一起赔偿额高达33万元的医患纠纷,经调解,圆满解决。“与其说纠纷起于医疗结果,不如说缘于难以互信。”漳州市卫生局局长李华说。医患纠纷最大的诱因,往往是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任危机。

  2007年,新上任的李华在全市医疗系统中全面展开“平安医院”建设,瞄准医患纠纷问题,力邀当地司法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介入,在福建省第一个建立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在医患双方之外建立第三方。

  漳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调解工作室设在当地法院一个独立地方,这也是其公正性、独立性的体现。”

  “患者家属凭什么相信你?”自从担负起调解职责以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室主任赖水顺老被问起。

  “我本人是司法局的公务员,和医院一方没任何关系。”他这么答。

  “医疗的结果不可能改变,我能改变的就是双方能够互相接受的结果。双方都能接受就是公平。”老赖这样理解着公平。

  “现在万元以下的小纠纷主要由医院与患者直接解决,万元以上大纠纷,我们就交给调解工作室。”漳州市医院医务科长沈炳荣向记者表示。

  由于看到人民调解机制的“良效”,漳州全市43家二级以上医院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同时还设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这也让福建省找到除了私了和打官司之外,又一条化解医患纠纷的新路。 目前福建省政府已经发文,在全省推广漳州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经验。

  设医疗责任险分担风险

  然而,一招鲜并不能吃遍天。“正常的医疗风险是不可能完全规避的,否则也不利于医学进步。”福建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林世才表示,解决医患纠纷还需要一个非常必要的补充——合理的医疗责任保险。

  作为漳州市患者量最大医院,早在2002年,漳州市医院已经不堪一出现医患纠纷便赔偿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压力,于是尝试着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医疗责任险”制度,希望能借助市场的力量,改变这种状况。

  据沈炳荣介绍,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医院先向患方赔偿,再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额。但保额是有限定的——鉴定为医疗事故的,保险公司最高赔23万元;被认定是医疗意外的,则最高赔付9万元。

  漳州市卫生局医务处处长詹立群表示:“我们支持医院开展医疗责任险,但也认为它不尽合理。我们现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正准备推出一种新的医疗责任保险方式。”

  新模式与旧模式相比,有了这样一些改变:当地卫生局组织当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集体参保;成立由卫生局和保险公司共同组成的“医疗纠纷理赔中心”;实行与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等挂钩的保费费率浮动机制,等等。“快的话,年底前就会正式实施了。”

  提高医疗水平减少隐患

  “要医院平安,前提必须要患者平安。”李华告诉记者,规范操作、提高水平,是减少、化解医患纠纷的关键。

  据李华介绍,每一起纠纷的背后,医院方都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着医疗服务失当的问题,而这种失当大多是缺乏规范化操作。

  他们抽调全市各家医院专家,组成7个专业质控中心和4个专业质控组,每年对全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医疗质量督导检查,以查促改。仅去年一年就查出并整改质量隐患问题563条次。

  据统计,2008年以来,漳州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仅发生医疗事故1例,各类医疗纠纷34起,较往年均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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