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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在两家三甲医院启动医药价改试点

2009-06-13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6月12日,记者从湛江市物价局获悉,该市决定本月起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启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稳妥推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探讨和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以及医药经营机制上的不合理问题,加快建立起公开、公正、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

  6月12日,记者从湛江市物价局获悉,该市决定本月起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启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稳妥推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探讨和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以及医药经营机制上的不合理问题,加快建立起公开、公正、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

  湛江市作为全省三个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市之一,早在去年底就由市物价部门牵头联合卫生、财政等部门拿出了我市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经几次多个部门讨论修改,近日市政府批准实施。此次医药价格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医疗单位以药养医问题,改革将采取降低药品价格差率、合理调整医疗价格、医疗单位通过改革机制自我消化和政府实行一些资金补贴等方法,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和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这次医药价格改革还将在扩大政府药价列管范围、完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试行单病种收费、实行医疗服务“一日费用明细清单”以及探索药价改革新领域等方面实施改革。

  两家试点的市级三甲医院认为,医药价格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导致开大药方、多开药及造成医疗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在对医药价格改革表示积极态度的同时,也提出了降低药品价格、理顺医保等相关意见建议。按照我市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安排,除市里确定的两家市级三甲医院试点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市里做法自行开展试点。

  该市物价、卫生等部门负责人表示,省政府把我市作为试点单位对粤西地区有指导意义。开展医药价格改革后,广大患者在两家试点医院就医,可享受降低5%差率的药价,在患者用药上可减轻部分负担。因医药价格改革将调整部分不合理或不到位的医疗服务价格,两家试点医院的个别医疗服务价格也有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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