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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垦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年统筹标准增7千

2009-04-28 中国医药投资网
 

  省农垦总局今天作出决定,将垦区706名离休干部医药费年统筹标准,由3.8万元提高到4.5万元,以解决离休干部看病难问题。

  垦区离休干部医药费,于2004年1月开始统筹,由农垦总局托管给农垦总局医院实施。但以往统筹标准相对较低,而且被农场拖欠情况时有发生。

  2008年开始,省农垦总局在原来每人每年3.5万元基础上,提高到3.8万元,得到离休干部普遍欢迎。从今年1月1日后,省农垦总局不仅把原来由农场负担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部改由农垦总局负担,为农场减负不少,而且再次将统筹标准提高,由3.8万元增加到4.5万元。

  据悉,目前海南省直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为4.4万元,海口市年人均费用为5.84万元。农垦总局此次提高统筹标准,每年将多支出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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