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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过道加床费等3类医疗服务价

2009-04-16 中国医药投资网
 

    在住院病房的过道临时加床的床位费,自4月20日起,将执行新的价格,而在此之前按多人间床位费的收费标准将被规范。

    昨日(4月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近日,新疆医疗机构过道加床床位费、静脉穿刺置管术、静脉连续镇痛等三项医疗服务的收费进行了规范。据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7日,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发改委共同下发了《关于调整静脉穿刺置管术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指出,此次调整的这三类医疗服务费用标准将从4月20日起执行。

    三级医院每日每床6元

    二级及以下医院每日每床5元

    规范后的三类医疗服务价格分别为:降低静脉穿刺置管术收费标准,三级医院由30元/次调整为20元/次、二级由28元/次调整为18元/次、一级由26元/次调整为16元/次;对过道临时加床床位费进行明确规定,三级医院为6元/床日,二级及以下医院5元/床日,加床配置标准和普通病床(A类)多人间一致。此类病房不得收取取暖费、空调升温、降温费;增加静脉连续镇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硬膜外连续镇痛的50%收费。

    记者了解到,过道临时加床的床位费,首府三级医院以往是每床每天11元;二级医院是每床每天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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