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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压之下医药企业技术需革新

2008-07-15 中国医药投资网
 
    国家环境保护部新近发布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显示,制药工业排污标准最终分为化学合成、发酵、提取、中药、生物工程、混装制剂共六大类。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未设置或未批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的制药企业是一次重大考验。另外,由于新规对生态环境脆弱区设置了更高标准,对这些地区的企业会有重大影响。
 
    自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达《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任务以来,制药工业的污水排放新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历时3年半后,这一业内普遍认为将对制药工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的强制性标准,即将在8月1日迎来正式施行日。
 
    以发酵类制药为例,除了检测指标从原来的10项增加至12项外,很多检测项目的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对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的要求看,环境监测过程中两大关键指标——生化需氧量(BOD5)和化学需氧量(CODcr)均比征求意见稿严格,其中CODcr排放限量由150mg/L提高至120mg/L。
 
    此外,新标准对现有企业的要求亦高于现行标准。依照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企业根据不同的排放水体执行一、二、三级排放标准,而新标准不再做上述区分,对向环境水体(即自然水体)排放的采用统一标准;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则主要以企业和当地污水处理厂协商为主。
 
    合成类制药方面,相对征求意见稿变化较大的是,新标准要求此类药企在将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之前,要对部分重金属和毒性物质的含量进行把关。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总镉、烷基汞、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须在新规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
 
    另外,新标准基本上对六大类药企的水污染物排放做了基准量的要求,将总量控制摆在了与浓度控制同样重要的位置。
 
    据悉,面对国家法规,国内不少药企已就上述环保政策的变动做相应准备,有的甚至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技术,破解环保难题。
 
    今年6月,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张家口制药集团与世界知名抗生素生产企业荷兰帝斯曼集团合资的“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工业点源治理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正式启用。该项目主工艺路线采用活性污泥法好氧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技术方案由帝斯曼提供,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水量3500立方米、日处理COD25吨,处理后的废水COD排放浓度≤300mg/L。
 
    分析人士指出,张家口制药在新标准实施前上马污水处理项目,主动应变新政的意图十分明显。
 
    事实上,在环保成本高企的背景下,企业向清洁生产转型的意愿正变得越来越强烈。早先已采用清洁生产的企业,其成本优势有望逐步显现。
 
     “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艺改进、实施清洁生产、加强污染物治理,带动全方位的渗透环保理念,才是企业应对各种环保压力的良方。”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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