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 医药

福建医疗机构人均医药费4年未涨

2008-12-25 中国医药投资网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年来,省卫生厅通过部署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专项工作等措施,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上涨,自2004年至2007年4年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均未上涨。

  近年来,省卫生厅在全省181家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专项工作,提出“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指标在2005年至2006年实行零增长;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各医疗机构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2004年至2006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分别为110.36元、104.44元、104.16元,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为4870.23元、4741.81元、4634.66元,均呈下降趋势。

  尽管2007年核定控制增长率为4%,但当年县及县以上医院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为108.55元、4867.69元,均低于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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