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保药品

上海药品招标“带量采购” 国内企业抵触

2013-08-15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上海市招标办邀请业内人士参加了《关于本市医保药品试行“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研讨会,就新办法草案交换意见。但现场气氛并不轻松,企业纷纷提出反对意见。

  上海市医保药品招标拟采用新办法。但国内企业对此态度抵触。

  8月1日,上海市招标办邀请业内人士参加了《关于本市医保药品试行“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研讨会,就新办法草案交换意见。但现场气氛并不轻松,企业纷纷提出反对意见。

  所谓带量采购,即以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代表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共同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招标,签署约定具体药品采购数量的合同。据称此举可最大限度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空间。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带量采购要求周期原则上为6个月,每个带量采购品种的总采购量(包括原研药和仿制药)分为最小采购量和预计采购量,其中最小采购量按原研药和仿制药前6个月全市医疗机构采购量总和确定。此外,预计采购量在最小采购量基础上增加15%。

  简单而言,下半年或近三个月的药品招标数量根据前半年的药品销售量决定,浮动范围控制在增长15%以内,主要目的是以此控制医保药品采购数量,保证廉价药品的绝对数值。

  争议焦点在原研药和仿制药的不同招标办法上。按照研讨会上公布的方案,采购品种分为原研药和仿制药两种。其中,原研药药价降幅大于10%的均纳入带量采购,小于10%的取降幅最大的2个品种实行带量采购。仿制药通过竞价投标方式开展,在质量保证前提下,价低者中标,未中标仿制药不予采购,具体中标价和中标品种确定有两种方案,一是最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1家;二是投标价最低的2家企业中标。

  也就是说,原研药降价10%即可纳入带量采购,小于10%的取降幅最大的2个品种。仿制药则需要通过激烈竞价,取价格最低的1-2家。

  不少中国药企认为,招标办法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原研药在招标中处于优势地位,占领价格高地,并因企业数量少而拥有极大的中标几率,仿制药却需要通过多家“厮杀”,最低价取胜,大量未中标仿制药企业会逐渐失去上海市场,并使仿制药企业的利润压缩至最低。

  此前不久,广东省率先推出药品招标新规草案,亦投入多种举措压药价,包括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价格。但亦遭到多家中国企业的质疑。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上海药品招标方案已草拟完毕。9月将下发通知,发布招标采购文件、公告;10月至11月将接受原研药、仿制药投标,确定“带量采购”企业及品种,签订合同;12月公布并执行第一轮“带量采购”企业及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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