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北京 药品安全 黑名单

北京下月起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

2013-03-21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北京市药监局网站获悉,《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印发,自4月1日起,《细则》将正式施行,届时北京将率先终结药品“黑名单”查询不便的现状。

  从北京市药监局网站获悉,《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印发,自4月1日起,《细则》将正式施行,届时北京将率先终结药品“黑名单”查询不便的现状。

  被“黑”代价大

  自4月1日起,北京市药监局将在其政务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及信息库,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予公布。

  具体的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隐去后4位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另外,《细则》还规定在申办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如具有行业禁入情形的,北京市药监局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除被记入监管档案外,北京市药监局还将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每季度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有业内人士曾质疑一些药品抽检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虽频频登上药品质量公告的“黑名单”,但这些企业对被“黑”代价或不以为意,或换个“马甲”另起炉灶,惩治力度难以阻挡不合格药品再度流入市场。据悉,北京市药监局不仅公布违法经营者、责任人员的详细信息,方便公众在限期内查询,而且公布期限届满后,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将转入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黑名单”曝光不再是“一过性”。

  全程线上追溯

  事实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在探索新的药品监管模式。在2012年9月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上,首次向公众展示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同样为人瞩目。

  据介绍,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网是专门收集和分析入网药品数据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及公众可藉由此网便捷地掌握相关产品基本情况及其流向。

  其基本原理是,借助类似于药品身份证的“电子监管码”,记录下从生产到销售使用整个药品生命周期的所有数据,从而达到在线查询、动态监管、全程追溯的目的。其中,附在每个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由药品生产企业统一从药品监管网下载,条形码的20位数字集合了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

  截至2012年,1/3的药品、2/3的生产企业、所有的批发企业已被纳入这个监管系统当中。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计,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电子监管。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