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佛山 药店 售假药 劣药 退市

《佛山市药品零售企业退市管理办法》将于下月实施

2012-12-07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为了进一步完善佛山药品零售市场监管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佛山市药品零售企业退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下月起,佛山市内零售药店销售假药、劣药,将被责令退市处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佛山药品零售市场监管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佛山市药品零售企业退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下月起,佛山市内零售药店销售假药、劣药,将被责令退市处理。

  此前,两家佛山药品零售企业因3万盒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失踪被通报整改。对于此类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问题,如药店未按规定销售此类药物,造成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的,将直接追究零售药店的责任,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截至上周五,全市内共有2526家零售药店(或企业),个别区域药店扎堆,完全可以满足市民日常购买药品的需求。针对市场现状,禅城区去年已正式发文,暂停受理禅城区新开办零售药店的筹建审批。可以说,目前佛山中心城区的零售药店经营正处于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

  药店售假药劣药将被退市

  根据《办法》规定,退市是指《药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撤销、宣布无效或注销、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的行为。从下月1日起,销售假药、劣药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吊销许可证。

  在具体的细则当中,办法明确指出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药品的零售管理。根据办法规定,零售药企销售以上相关假药、劣药的,将吊销许可证;如发现非法渠道购进以上药品的,也将进行退市处理。这也意味着,即使药店销售假药、劣药没有构成犯罪,有关部门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许可证。

  最新出台的办法中,对新康泰克、白加黑、百服宁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作出了特殊规定。如药店未按照规定销售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造成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的”,经药监部门查实,也将被吊销许可证。

  在药监部门今年开展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有两家药品零售企业在4个月内向批发企业购进了42600盒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但在清查过程中,药监部门却发现其中3万盒该类制剂不知所终。市食药监局流通科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该案件已交由南海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如果证实这3万盒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经流入非法渠道,则将追究两家企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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