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基本药物 招标

招标进行时:基药投标要hold住

2011-09-09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新医改后新一轮招标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新医改后新一轮招标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自安徽开始,先后有上海、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广东、福建、陕西、四川、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10多个省份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已近过半省份。这些省份基本代表了全国的招标现状和趋势,即仍以降价为主要目的。

  生产企业既像运动员,又像演员,赛了一局又一局,赶了一场又一场,气喘吁吁,疲于奔命,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呈现出鲜明的医药众生相。从投标主体来看,大致可分为5类:

  第一类是积极参与型。这类企业以中小药企为主,也有少数市场基础不好的大企业,他们大多对招标抱着欢迎心态,要么拥有低成本技术,要么机制灵活或有规模效益,苦于产能无法发挥,正好借此机会,以低价来抢食他人的“蛋糕”。大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心态,抢上了白赚的,抢不上也不吃亏。

  第二类企业表面口诛笔伐、行动却全面参与。这类企业一般是以生产普药为主的大型企业,他们一方面哭天抹泪,大喊“招标价已低于成本,自己的良币被劣币驱逐”,另一方面却全面参与招标,自降身价与小企业竞争,而且势在必得,好像是在“赔本赚吆喝”。

  第三类搅局型。以低于同行很多的价格报价是也,在这里什么“跳楼”、“出血”、“大甩卖”都相形见绌,大有“价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

  第四类是超然世外型。此类企业以新产品为主,以独特工艺或专利争取单独定价,规避低价竞标,有点“他人皆醉我独醒”的底气和洒脱。

  第五是当下现实主义型。这类企业不得已放弃基本药物招标,仍用原来的商业渠道模式,以高价促销方式走招标外的市场。他们是典型的现实主义者,中国这么大,既然现有的市场和渠道还能维持现在的高价,那就先来点现实的,能多赚一天是一天。由于政策没有覆盖的空白市场短期内还不会消失,所以此类企业得以存活。

  以上只是大概归类,实际上,企业运作并非如此泾渭分明,有的兼而有之,有的一类不行转投它类。但无论采用哪种类型,企业都在招标的实战中,伴随着希望与失望痛苦并快乐着,纠结的同时积累了诸多经验和教训,逐步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投标思路和操作模式。

  1.从宏观上充分把握、理解、接受、执行国家政策。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方案中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要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旨在彻底打破“以药养医”局面的基药“零差率”销售。从过半的招标来看,虽然有所争议和不同的声音,但国家的态度是坚决的,新医改关系到国计民生,方向不会轻易改变,降价仍是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旋律。为此,企业要有清醒的认识,从宏观上充分把握、理解、接受国家政策,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思想上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并给予高度重视,顺势而为,彻底执行。

  2.以国家政策为着眼点,调整企业战略,使之真正符合国家发展大势。为此,企业要做好战略上的长期准备,即在产品开发上就未雨绸缪,放眼未来,考虑招标影响,开发既有市场竞争力,又在将来的招标中能保持优势的产品,形成有利的核心产品结构,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

  3.苦练内功,提高产品竞争力。这恐怕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在产品一定的情况下,开源节流,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该是最直接、最快的办法。这是因为一来降低成本有助于保证招标后仍有利润,二来也有助于技术分的提高。

  4.高度重视投标工作。要建全以招投标为中心的长期和应急机制,招标规定的软硬件要求必须过硬,如生产、仓储条件、质量类型等方面,尤其是保证报送资料的完整、准确。在过去的招标中,不少企业就因为文件未更新或资料不全,没能通过审核,甚至因为产品没有及时再注册或没有重新省检等而被直接淘汰。如果因为平时对这些基础工作不够重视而失标岂不可惜。

  5.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家基本药物毕竟只有307种,加上各地增补品种最多也只有500多个,相对几乎全员参与的厂家数目真是杯水车薪。而品种由原来的几个厂家中标,到如今的“双信封”,中标结果一厂、一品、一规,竞争程度可谓惨烈。在此形势下,如果所有品种都孤注一掷地降价投标,产品全部降价后,企业将处于利润产品无以为继的危地。因此,临危思变是大部分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企业要想长足发展,就一定要有战略上的长久考量,结合自身条件,区分产品线,分析以往的开标情况,选出合适的产品参与竞标。要确定哪些产品必须中标、哪些产品只是参与、哪些产品还要主动退出,不是所有产品都要拿去投标。

  6.做好应变的准备。一方面存在国家政策微调的可能,另一方面各地的土政策也千变万化。这就要求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随时随地做好应变的准备,必须盯紧政策变化,仔细研究地方法规的不同,一个小变化对企业而言就是一个大门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成败。

  7.统筹兼顾,要中标更要销量。从过去的情况看,有不少中标品种存在无法供货、商业不配送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自身的问题,如超低价投标、恶意投标等;也有的是主管部门或商业的问题,因大幅度降价中标,导致商业的差价连配送费用都不够,谁也不愿意配送。所以,这就要考虑配送半径,避免出现中标无销量的情况。不是产品一中标,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仅营销而言,招投标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除了产品中标,还有商业的点配送、基层医疗单位的采购、医生的处方等等,这是一个完整的运作过程,其中的关键是,在这个过程中能不能为各方带来利益。

  3年来的基本药物招标,由最初的县级试点、地级试点、省级试点,再到如今的全国普及,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已经达到80%,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也将全面实施,其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在不断争议声中运作的基本药物招标也由模糊渐行渐近,以至轮廓日益清晰。虽然业内对基本药物招标“唯低价是取”的模式颇有微词,但不可否认,我国医药行业在历经了基本药物政策试探、扩大阶段后,一种新的中国式医药业态正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形成。企业抱怨无益,更无法回避,只有正视现实,顺势而为,解决当下,放眼未来。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在价格、成本和质量三者之间寻求平衡,将来的着眼点则在于如何扩大政策框架内的发展空间。

  毋庸置疑,药企参与基本药物投标是一个很考验耐力的事情,问题很多,思考也未必全面,但至少我们应该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并保持常态。套用当今最流行的网络语言就是:在“剩者为王”的医药界,对待这个问题,一定要hold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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