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药

中药外贸东边日出西边雨

2011-05-31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中药欧盟注册受阻,东盟的大门却是敞开的——5月23~25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以下简称“药博会”)上传递出的这一信息让中国制药企业看到了新的曙光。

  中药欧盟注册受阻,东盟的大门却是敞开的——5月23~25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以下简称“药博会”)上传递出的这一信息让中国制药企业看到了新的曙光。
  
  据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确立带来了19亿人口的巨大市场,这一市场凸显的商机,在本届玉林药博会上可见一斑。


  
  贸易黄金期
  
  在药博会位于广西玉林中药港3楼的展示大厅看到,主办方开设了东盟厂商专区,越南洋峰药业有限公司、白虎膏药业有限公司、秋荣医药进出口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凯夏医疗器械药品商贸股份公司以及泰国李万山和胃整肠丸等企业在现场布展。
  
  在越南秋荣医药进出口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展位前,摆放了20多种治疗风湿病、清热解毒类的药物,吸引了与会商家及玉林市民前往洽谈、选购。据该公司中国地区总经理叶华军介绍,他们与中国药企开展贸易已有数年历史,至今已与20多家中国药企建立了贸易关系。
  
  广西-东盟医药产品进出口服务联盟主席杨建国是国内与东盟国家展开药品贸易最早的人士之一,据他介绍:“我们公司(广西南宁科冠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来是做新药开发的,后来看到东盟诱人的药品市场前景,专门成立了东盟产品进出口相关业务部门。”
  
  除了东盟各国医药工商企业积极展开贸易合作外,在药博会现场还看到,越南医药生产与经营协会副主席阮世信先生一行数人,在药博会多个平行论坛上向中国同行频抛橄榄枝,积极推介越南医药发展现状及未来市场前景。
  
  据悉,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国家医药贸易发展迅速,中国与东盟的外贸年均增幅高达27%,双边进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在亚洲地区医药贸易总额的1/5。东盟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我国医药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开始步入黄金期。
  
  市场尚待挖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正式实施后,我国与东盟各国间医药保健品类的关税也大幅降低。同时,通关也变得更加便利。7亿人口的东盟市场的诱人潜力逐渐显现。
  
  海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对东盟零关税清单中,98%的医药保健品被列入零关税清单,涉及医药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税则号有425个,其中,药品税则号为283个。“随着医药类产品关税逐步降低甚至为零,将大大刺激我国产品出口东盟市场。”杨建国表示,除中成药以外,每年,东盟十国对中草药的市场需求量总额达60亿元人民币,“东盟是海外华人最集中的地区,中国与东盟国家具有亲缘的地理、民族和文化关系,形成了相近的用药习惯。近年来,东盟各国对中药、中医也逐步放开和认可,对中药的出口十分有利。”
  
  受此影响,我国对东盟中药的进出口均呈现迅猛增长势头。医保商会的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对东盟中药进出口额同比增加28.05%,为4.22亿美元,高于我国中药进出口年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事业一部销售总监谢荣保一再向记者表示:“东盟市场十分巨大,对中药出口东盟的前景非常看好。”而针对开拓东盟市场、中药出口东盟的定位问题,杨建国自有一番见解:“很多企业将产品定位于华人消费群是行不通的。华人毕竟占少数,所以也应该包括本土人员。”
  
  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还没有得到国内企业的足够关注。杨建国表示,东盟市场潜力已毋容置疑,不过,中国药企并未广泛打开这个市场,这与对市场缺乏了解有很大关系。“国内很多企业认为东盟国家比较落后、消费力不足,其实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东盟国家现在通货膨胀比较严重,同时新生群体的消费力量也不可估量,因此带来的产品利润往往出人意料。此外,通关手续繁琐,也是一些企业止步的原因。其实,东盟市场比欧盟市场更容易打开,东盟国家普遍都知道中国的产品好,不需要做太多的推广。国内企业要做的是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寻求合作。”叶华军也表示。
  
  不过,尽管市场前景看好,中药欧盟注册受阻一事,还是令不少企业担忧出口东盟是否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东盟各国均设置了程度不一的准入标准。对于中药材及其提取物,各国的管理有所不同,尺度也不一样。例如,目前越南政府鼓励发展中药,为中药的合法注册提供了一定便利,审批时间为6~12个月不等。在泰国,拿到新药进口许可证同样只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
  
  总的来说,目前进入东盟市场仍然比较容易,杨建国表示:“目前出口东盟最容易的是保健品,最快获批只需要3个月,药品的审批时间稍长。需要注意的是,相对出口欧盟而言,一些东盟国家对进口产品存在管理欠规范的现象,知名企业若要进入东盟市场,须小心而行,以免品牌受累。”
  
  “不过东盟其实也在学习欧盟的标准,同时,也在学习中国的法规,但目前还不够系统。”谈到东盟准入标准的统一时,杨建国如是说。
  
  事实上,为了规范进出口业务,东盟已将东盟通用技术文件(ASEANCommonTechnologicalDossier,ACTD)作为制药公司向东盟十国提出药品批准申请的唯一格式,规定将自2012年实施。
  
  虽然新标准实施后审批周期可能变长,但东盟各国实行通用标准对国内出口企业来说也算是个利好。杨建国解释道:“标准统一以后,出口东盟的产品只需要通过一个国家的申请认证,就可以在其他东盟国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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