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院 医保

太原13家定点医院可用异地医保

2009-10-17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今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在省城就医,将可通过省城 “ 异地就医信息系统 ” 13 所医保定点医院看病,这些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

    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委托管理的太原铁路局及省电力公司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县(市、区)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今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在省城就医,将可通过省城 “ 异地就医信息系统 ” 13 所医保定点医院看病,这些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及转诊等原因需在省城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将被纳入 “ 异地就医信息系统 ” 服务范围。

    参保人员在省城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因长期居住、异地安置的需持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的异地就医登记表(或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因病转诊的需持由转出医院填写、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住院备案表》以下简称 备案表》及《医疗保险证》

    参保人员在省城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持相应材料及省城医保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单》医院医保科进行登记、身份确认。

    出院时,住院信息完全上传,费用全部现金结算。医保科核查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盖章)票据是否齐全后,备案表》加注意见并盖章,与《医疗保险证》一同返还参保人员。出院后,持《医疗保险证》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票据和《备案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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