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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产药”或涨价

2009-07-13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7月15日起,对医疗机构研制的疗效确切的合法制剂,成本利润率可适当提高到10%。

     安徽省物价局昨日向各市县下发《关于提高医院制剂成本利润率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为鼓励医疗机构自制药剂的研制和应用,7月15日起,对医疗机构研制的疗效确切的合法制剂,成本利润率可适当提高到10%。不过记者获悉,“自产药”的具体价格需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不可擅自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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