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医 中药

京将推18项新措施扩中医药服务范围

2009-01-07 中国医药投资网
 

    从1月6日举行的首都中医药发展大会上获悉,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1月6日正式发布,北京市将推出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中医等18项新措施,扩大中医中药的服务范围。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将适度向中医药倾斜。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增加中医诊疗项目,将以往由患者自费的门诊3元一服的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相应规定,可报销50%到70%。上述新规的配套政策将在09年第一季度正式推出。

    此外,对于门诊发生的医保起付线以上的针灸治疗费用和列入基本医保目录的传统中药饮片费用报销,医保部门也在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市民选择价格低廉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根据《意见》要求,未来3年,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对此,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中医在“治未病”上卓有成效,因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建立中医药健康促进指导室。

    为了满足群众对中医的需求,《意见》首次提出创新中医执业医师注册管理模式。评论此篇文章 (0)其它评论发起话题 (0)相关资讯财讯社区(0)允许公立医院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名中医师到执业注册地点以外的社区、农村行医,鼓励“名医”贴近群众服务。

    《意见》还提出,全市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全额拨款。彻底扭转目前“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运行机制,为医院坚持公益性的“简、便、验、廉”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据北京市中医局介绍,09年市财政将下达1.8亿元补充拨款,来补偿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北京市级和国家级老中医“带徒”,也将可获得6万至10万元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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