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药品

药监局:非药品不要称为“山寨药”

2009-01-10 中国医药投资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药”,本身就不是药品,建议不要把这些非药品称为“山寨药”。

    只有假冒伪劣药品,没有所谓“山寨药”,这可以看作药监局的态度。这一表态的初衷是要对公众生命健康负责,同时也在客观上对那种将“山寨”作为标签随意乱贴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山寨文化的热闹使得“山寨”一词正面临被扩大、被滥用的危险,将假药称作“山寨药”就是很典型的一例。

    国家药监局的表态,也同样有助于我们厘清山寨文化的本质。“山寨”一词尽管肇始于手机,但作为一种文化范畴,它显然不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同义词。即便山寨手机本身,也不是像人们想当然认为的那样,它就是一种违法侵权的产物。何况,山寨文化早已不是手机本身,它的引人关注甚至受人喜爱之处,在于它以底层的、草根的、原创的、酷毙的形式,对所谓主流的、正统的、呆板的、垄断的文化所发起的挑战。

    对于民众而言,他们可能并不清楚将假药叫成“山寨药”有什么严重后果,只是追个流行而已。但是,这种混淆显然会给某些集团或某些人群带来利益。比如那些制造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已经靠贩卖假药牟利的商家,他们的无耻造假行径恐怕会因为被搭上“山寨”的名字而让很多人忘记其“假劣”的本质。“山寨文化”的各种基于不同目的的批判者更会高兴,因为他们义正辞严地要剿灭山寨文化的最核心依据,就是假冒伪劣祸国殃民。“山寨药”的称谓足以让他们亢奋到极点,因为有了这样一个例证,山寨文化不单是一种耻辱,而且要担上杀人的恶名。他们不会去辨析“山寨药”的说法是否科学,更不会去考虑“山寨药”是否属于严格意义的山寨文化。他们只是在万万千千的视而不见中,抓住这稍纵即逝的一点大加利用。

    还好,国家药监局声明,没有“山寨药”,只有假冒伪劣药。民众自会为之一惊,更加睁大他们警惕的眼睛。为非作歹者也需夹紧自己的尾巴,臆想中的“山寨”保护伞幻灭之时,当然也是报应利刃从天而降之际。而山寨文化的批评者们怕更要有些悻悻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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