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疗器械

我国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名单”即将公布

2008-08-14 中国医药投资网
 
    随着历时9个月、卫生部首次组织的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结束,用于全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采购的《2008年度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即将“出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价格,由此有了明确的答案。
 
    据了解,在此次集中采购中,受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承担组织实施了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神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和甲类大型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从78家国内外企业的1106个产品中入选了71家企业的948个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产品;未入围产品有158个,主要原因是报价超出基准购入价。
 
    由于这次集中采购是面向全国医疗机构和企业,要比供应一地一市的集中采购复杂得多。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主任李洪山说,这次集中采购的工作原则是“合理降价”,对历史原因造成的同一产品价差过大问题逐步解决。在确定价格时,既要考虑降价,也要考虑保证采购产品的临床需要,以及不同地区企业的配送成本等综合因素,作为政府行为,还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
 
    据悉,这次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产品价格是继2004年卫生部组织八省市集中采购和2006年、2007年北京市集中采购三次平均降价26.51%、22.15%和5.69%的基础上的再次降价。对比国内销售最低价格和北京市2007年度集中采购价格,成交候选产品降价幅度分别是10.08%和4.47%。
 
    医疗器械,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别较大。一般情况是外地价格高于北京,不发达地区价格高于发达地区。如某产品2007年在某地的销售价格比北京高24%,而另一地比北京高33%。“这次集中采购的一项了不起的成绩是,实现了部分产品的全国统一采购价格,这为全国制定统一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奠定了基础。”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能将集中采购的成果推向全国,实际降价幅度可望达到25%左右。
 
    而政府主导的集中采购不仅仅使患者受益,使医疗机构有更多的产品选择,还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有更多的精力做好售后服务和市场支持,从而创造了多赢的局面。因此,此次集中采购受到企业、医疗机构等多方好评。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一项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障医疗器械质量,促进医疗成本进一步降低,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建立防控医疗器械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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