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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种药品已脱“处方”帽

2008-12-05 中国医药投资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通知,抗病毒颗粒、抗病毒糖浆、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46种药品脱去“处方”帽,市民不必再依据处方购买这些药品。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46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其中化学药品11种、中成药35种,包括甲类和乙类药品。

  据了解,11种化学药品中包括阿司匹林咀嚼片、碳酸钙片、布洛芬颗粒等。35种中成药中包括气滞胃痛胶囊、清开灵分散片、克咳片、抗病毒颗粒、抗病毒糖浆 、活血止痛片、安神补脑颗粒、妇炎康胶囊、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复方莲芯口服液等。这些药品中大多是百姓经常购买的常用药。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药品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要从生产、流通、销售环节来联合处理。通知下发之日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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