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十三五” 医药 创新 大数据 医改 药价

“十三五”医药热词:创新、大数据、医改、药价

2015-11-02 中国医药投资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那么,此次发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哪些与医药行业相关呢?会后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

  创新

  8月1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此次《意见》中“创新药”一词共出现十次。主要目标中指出要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优化创新药的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审评。

  《公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互联网+

  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11个重点行动领域,其中益民服务、电子商务以及人工智能三大领域均有医疗健康相关内容。

  《意见》提出要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大数据

  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会议强调,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9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纲要》提出要构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探索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服务,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鼓励和规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研究,构建综合健康服务应用。

  《公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

  国家实验室

  不久前,科技部批准建设第三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共75家,与医药行业相关的实验室共8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公告》: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根据会议确定的目标,大病医保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8月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强调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覆盖城乡居民,逐步提高支付比例。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公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健康中国

  根据卫生计发布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素养水平2008年为6.48%,2012年为8.80%,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预计达到10%,2020年将提高到20%。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之后,“健康中国”战略呼之欲出。9月初,国家卫计委已全面启动《健康中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5年5月8日、5月9日、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三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和具体措施。

  药品价格

  10月15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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