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青海 支付 大病医疗 患者

青海支付6.5亿元大病医疗费为患者减负

2015-11-24 中国医药投资网
 

  11月23日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因患十二肠瘘花去医疗费35万余元,通过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基金的报销,为武存桂减去了29万元的医疗负担。近年来,我省已累计为15.9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6.5亿元,这是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百姓带来的福利,也是我省综合医改取得的成效。

  我省环境艰苦,重特大疾病高发,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医疗成本较高,大病是导致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2012年,我省先后出台实施城乡居民21类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出台《青海省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几年来,青海群众的大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并得到肯定。

  在全面建立实施大病医疗保险过程中,我省明确筹资机制,按人均每年50元标准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或结余基金中支出,不额外增加参保参合群众的经济负担。保险覆盖所有大病,不以疾病病种区分。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此外,明确统筹层次,确定承办主体,建立风险基金。在此基础上着力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强化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让大病患者充分受益,有效缓解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了民政救助兜底作用,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住院医疗救助共9.38万人次,支出资金1.7亿元,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平均为患者总费用的19%。西宁市城北区一位姓穆的低保对象因患尿毒症多次就医,住院治疗费用总额高达47.55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低保住院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近1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75万元,加上之前低保住院救助,民政部门目前为他发放医疗救助金共计7.2万元,切实减轻了贫困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此外,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解决了“三无”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截至目前,共支付100余万元,为他们就医减轻不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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